国新出发电〔2020〕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开展2019年“3·15”质检活动和中小学重点教材检查工作的通知》(国新出发〔2019〕5号)要求,国家新闻出版署组织有关机构依据相关法规和标准,对相关出版单位实施了质量抽检。根据抽检结果,国家新闻出版署组织指导有关出版管理执法部门对存在图书印制批质量问题的责任单位进行了查处。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3·15”质检活动抽检情况
(一)印制质量
本次活动随机抽查了9个省(区)以及部分中央和军队系统在京共90家图书出版单位。其中,吉林5家、浙江8家、安徽6家、江西7家、河南6家、湖南8家、西藏2家、甘肃9家、青海2家、中央在京37家。采取从出版单位库房抽样的方式,共抽取450种9356册图书,涉及印刷企业253家。经检测,有5个品种印制批质量不合格,涉及4家出版单位和4家印刷企业,批质量合格率为98.89%。另有20个品种的28册图书印制单册质量不合格,涉及16家出版单位和20家印刷企业,单册质量合格率为99.7%。
(二)复制质量
本次活动随机抽查了4个省11家电子音像出版单位。其中,吉林3家、江西1家、河南2家、湖南5家。采取从出版单位库房抽样的方式,共抽取样品22种154片光盘,涉及8家光盘复制企业。其中,cd类光盘8种56片,dvd类光盘14种98片。经检测,有9个品种的45片光盘复制质量不合格,涉及5家出版单位和4家复制企业,光盘复制质量合格率为59.09%。
二、印制质量问题行政处罚情况
(一)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对方志出版社、地震出版社分别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二)廊坊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廊坊市华北石油华星印务有限公司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三)湖南省新闻出版局对湖南地图出版社、湖南地图制印有限责任公司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四)成都市龙泉驿区新闻出版局对成都市金雅迪彩色印刷有限公司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五)甘肃省新闻出版局对兰州大学出版社、甘肃澳翔印业有限公司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督促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各地出版管理执法部门要对批质量不合格图书下架、收回、调换情况进行核查,对出版单位和印刷企业落实质量管理制度、健全质量管理举措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二)建立健全质量管理机制
各地出版管理执法部门要将此次涉及质量问题的单位列入质检活动重点抽查目录,特别是对印制批质量不合格单位进行“回头看”。各地在举办培训班时,应将质量管理列入培训内容,切实提高企业质量安全风险意识。
(三)严肃落实质量查处要求
各地出版管理执法部门要将质量管理作为加强行业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抓手,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要求对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单位敢于亮剑、严肃查处、绝不手软,对全行业起到警示作用。
附件:1. 印制批质量不合格品明细表
3. 复制质量不合格品明细表
国家新闻出版署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