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北京市印刷企业年度报告和国家印刷示范企业考核初审工作的通知》,启动2024年北京市印刷企业年度报告和国家印刷示范企业考核初审工作,以首善标准推动北京印刷业高质量发展。
根据《通知》,北京市新闻出版局统一组织、复审年度报告及国家印刷示范企业考核初审。各区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企业申报、初审和纸质材料收集,汇总分析本地区印刷企业年度报告情况。年度报告工作将通过在线填报与审核、提交纸质材料、各区汇总报告、市级确认结果等流程展开,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将于4月15日前完成复审,向国家新闻出版署提交年度报告工作总结。其间,将会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级质检机构对2家国家印刷示范企业进行现场检查、随机抽查产品质量等考核工作,并将考核初审结果报国家新闻出版署。
《通知》规定,2023年12月31日前获得批准设立、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的北京印刷企业均须参加本次年度报告。经国家新闻出版署2023年评审认定的国家印刷示范企业均须参加年度考核初审。依据年度报告结果,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将建立重点监管清单,将存在问题的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同时,对不按要求参加本次年度报告的企业,2024年6月1日起将停办“印刷产业促进平台”上的相关业务。对不具备《印刷业管理条例》《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设立外商投资印刷企业暂行规定》及其补充规定和《数字印刷管理办法》规定之资格条件的企业,将依法规按程序予以清理并撤销其印刷经营许可。
《通知》要求,此次工作要坚持正确方向导向,周密部署压实责任,统筹发展和安全,突出重点整体谋划,加强指导严格审核,认真总结按时报送。尤其是今年印刷企业年度报告工作特别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发展和安全,通过年度报告及时排查发现监管薄弱环节,提高监管针对性和有效性。
作者:王勤、祝小霖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发布时间: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