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闻出版署-pg电子试玩入口

测试许可事项

设定依据

《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94号)

许可条件

符合《出版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数量限制

"无"

许可程序

中央在京单位(即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各民主党派和全国性群众团体及其直属单位),经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后,由主办单位报国家新闻出版署审批。

军队图书出版单位,经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审核同意后,报国家新闻出版署审批。

地方单位,由主办单位向所在地省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家新闻出版署审批。

许可期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个工作日

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

申请书格式文本

承办机构及联系电话

"传媒监管局:010-83138956、83138957、83138970 传真:010-83138440"

办公时间

办理机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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