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出版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地方出版单位,由主办单位向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核意见,报国家新闻出版署审批。(网络出版单位不具有主办单位的,由该出版单位向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军队出版单位,由主办单位向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提出申请;审核同意后,报国家新闻出版署审批。